农户小额贷款知识问答 |
发布时间:2018-08-24 |
一、货款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对借款人特别是农户向农村信用社贷款,目前还没有成文的“原则”,但总结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还是有一些必须遵守的原则:
1、必须坚持自愿。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借款人申请和使用贷款。前些年,有的农户碍于情面,出面向金融机构贷款,再转给别人使用,贷款不能按时归还时,最后还是由出面贷款的农户还了贷款,承担了经济损失。
2、用途必须合法。借款人贷到款后,在使用贷款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农村信用社不仅管贷款前的考查、审查,还管贷款后的使用。如果发现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特别是把贷款用到了国家政策、法律不允许的事情上,不管贷款是不是到期,都会收回贷款。
3、必须诚实守信。在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各种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能提供虚假的东西。同样,在农村信用社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也必须是真实的资料,在贷款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时,要提前向农村信用社说明情况和原因。
4、必须接时还本付息。贷款是要归还的,还要付利息。作为借款人应该按照借款时签订的合同,及时归还本金,支付利息。
二、贷款有哪些种类?
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好发放的贷款,没有找“保人”,也没有别的担保。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都是以住房或汽车作抵押发放的担保贷款。
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按贷款的使用对象、用途来划分,主要有农村工商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不动产贷款、农户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及其他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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