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加快,金融领域持续创新,金融体系复杂度、开放度不断提升,迫切需要加快金融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必将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注入强大动力,不断开辟金融工作新局面。”王江表示。
王江认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七个重大任务:一是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二是着力打造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三是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四是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五是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推动高水平开放,七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把握四方面重要原则
如何深刻认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王江认为,一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二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三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必然要求,四是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五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
今年初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首次对金融强国进行了系统阐述,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我国已经是金融大国,但仍然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王江表示,为加快补齐补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弱项,迫切需要继续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破除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卡点堵点,加快构建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推动我国金融由大变强。
王江表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应当把握四方面的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守正创新,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四是坚持稳中求进。
“当前,金融领域仍面临风险隐患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必须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对于“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王江表示。
对于“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王江解释称,金融体制改革涉及金融调控、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必须有效做好各方面改革的平衡和衔接,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努力实现最大整体效果。同时,必须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进行定位和谋划,加强金融体制改革与财税、科技、产业、区域、社会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调衔接,使各领域改革紧密协同、相互促进。
完善金融机构定位
着力打造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分别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二、第五重大任务。王江认为,应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持续推动货币、外汇市场改革发展,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建立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统计口径和考核评价制度,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等。
近日出版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下称《辅导百问》)对“怎样理解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解读。文章称,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尚不平衡不协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微企业不够充分有力;一些地区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偏离定位、治理失效,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对于金融机构定位,文章认为,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要做优做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中小金融机构要减量提质、优化布局,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强化职能定位,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主要做商业性金融机构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保险、信托、理财、证券等金融机构要专注主业,规范发展。
王江还提到,要在防风险、强监管的基础上,促进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
对于完善监管和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辅导百问》文章表示,要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强宏观审评估,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引导和激励。完善金融监管规则标准,对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金融机构偏离定位和盲目扩张行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股东利润考核和评级机制,支持金融实现适当利润。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辅导百问》对如何理解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进行了解读,文章认为,科技金融是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发展科技金融,需要着重抓好:一是加强对科技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的金融支持,三是构建丰富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四是打造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
“强化科技政策性贷款,常态化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提高在再贷款中的结构比例。建立专门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主要政策性业务。对天使投资和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给予支持。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拓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壮大耐心资本,探索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资金等长期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的考技办法,带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文章具体提到。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决定》提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第四大任务,王江表示,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统筹协调把关作用,以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作用。
具体来看,包括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明确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效隔离的“防火墙”等。
《辅导百问》中对“如何理解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进行解读。文章认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执法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央地间、部门间监管不协调,监管精准性、专业性、全面性亟待提高;只管合法的、持牌的,一些领域存在监管空白和短板,对非法金融活动处置责任不清、推诿塞责。
文章提到,要切实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在行为监管方面,要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及交易行为,严厉整治金融机构排他性安排、恶意低价揽客、违规返费、虚假倒量、利益输送、虚假信息披露等乱象,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及时调适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法,充分运用科技监管手段,加强监管队伍专业性建设。”文章还表示。
对于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王江表示,制定金融法,作为金融领域的基本法,与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共同构成比较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不断适应金融发展实践需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健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法律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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