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的监管政策可能出现突破 |
发布时间:2014-04-24 |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以及贷款规模均快速增长。然而,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杠杆比率过低以及配套政策滞后等问题愈发凸显。目前,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的融入资金;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有消息人士称,小贷公司的监管政策或将迎来重要突破,在小贷公司准入方面,或将实行牌照管理,并采取宽入严管的原则,甚至可能会实行认缴制。而融资方面,不仅融资渠道有所增加,融资比例也将大大提高。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银监会将代表国务院,会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以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基础,制定全国统一的小贷公司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并且,银监会也将积极配合和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小贷公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其的有效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人士称,在小贷公司的监管方面,国务院已经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在地方政府。希望进一步扩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更好地推动地方金融的发展。尽管明确监管职责在地方政府,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使得对小贷公司的政策和监管不仅在省与省、市与市的层面上不统一,即使是在同省的各县,规定也各不相同。而地方基层的金融监管能力明显不足,其监管水平难以跟上小贷公司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如何提高地方政府的监管水平和能力,使监管更加有效化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 来源:安邦简报《每日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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