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过桥资金等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成就显著,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成为一支极具活力的新兴金融生力军。
金融兴则经济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加快新兴金融特别是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对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兴金融事业的发展,专门出台了多项促进新兴金融特别是普惠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成为政府大力支持发展新兴金融产业的一大亮点。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目前我省已批准设立小贷公司367 家,2013 年累计发放贷款1200 多亿元,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过桥资金等方面成就显著,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成为一支极具活力的新兴金融生力军。
践行之路
山东政府支持小贷公司发展的政策法规,有很多可鉴之处:
一是政策支持、优惠的力度大、影响广。
山东小贷事业在稳健中发展, 刚刚过去的2013年, 从频频出台的金融新政中, 我们能明显感觉到政府对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在原来基础上的突破。比如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借助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等。这极大的鼓舞和支持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政府支持小微金融行业办实事的一大亮点,吸引了众多省、市金融办的人员来学习。以潍坊市为例,潍坊市委、市政府、市金融办也高度重视新型金融的试点工作。潍坊小额贷款公司2008 年开始试点,2011 年4 月份成立山东省第一家小额贷款行业协会, 到现在已历经了四年的风风雨雨。协会积极呼吁加快新型金融创新发展步伐并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成为广大会员热爱、信赖的组织。目前全市有小贷公司54 家,12 年累计贷款额140 亿,13 年放贷156 亿,小贷公司的数量和放款规模都是全省第一。作为一名新兴金融的践行者,我为家乡——潍坊新兴金融业的繁荣发展而深感欣慰。
二是行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理念强、方法多。
山东小额贷款行业始终坚持以创新求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户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地开展组织创新、项目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及技术创新等各项创新活动。
比如在创新融资方式上,政策允许小贷公司通过引入优先股股东、向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等方面进行融资创新,还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借助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
目前,山东省小贷行业已经在当地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成功发行了“小贷公债”,多家小贷公司成功挂牌。
在创新业务上,体现小贷公司高效、快捷、安全特点的各种小贷产品已经在当地形成了品牌。
我们天王集团在发展壮大健康产业的同时,也时刻关注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动态。我自己也是热爱新型金融的践行者,四年前开始涉足小微金融行业。目前在潍坊市的经济区、高新区各有一家小贷公司,还有一家投资公司,今年又成立了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我们始终以高效、快捷的方式为三农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服务。
由我担任董事长的潍坊财富小贷公司在创新业务方面也进行了积极尝试。2011 年,在潍坊开发区管委会及工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推荐下,由财富小贷公司牵头,联合50 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企业经理和企业法人社会威望高的中小企业,发起成立了“开发区中小企业信用联盟”。
在联盟内部,由多家企业形成联保,组成联盟组织,联户保证向公司借款,有效解决了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放款时间长的问题,这种做法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热烈欢迎,也受到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此外,作为潍坊市工商联副主席,我所创办的两家小贷公司还与潍坊市工商联结成对子,工商联向公司推荐客户,公司择优选择,大力扶持当地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既减少了信贷风险,也培育了大批优质客户,成为山东省工商联重点表扬、新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亮点。
三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信念实、广度深。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宗旨,贯彻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创新服务方式,践行社会责任。
不仅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还开展各种融智活动,为饱受资金困扰的农户和三农企业“送资金、送思想文化、送产业项目、送专业技术”,真正发展成为了民间融资的正规军,成为救危扶贫的及时雨。
问题尤存
2013 年下半年以来,虽然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受限,但是危急中总蕴藏着机遇,新兴金融发展后劲充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郭树清省长上任以后,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出台了“山东金改22 条”,潍坊市随即出台了“金改33 条”。
在促进新型金融发展方面,省政府在两个月内接连下发了33 号、34 号文件,在业务创新、融资创新、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了对新型金融的扶持力度,新型金融发展壮大的机遇前所未有。
但是在运营及发展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一是名不正,言不顺,金融行业权益无法享受。
新兴金融组织特别是小贷公司缺乏金融机构的定性定位,享受不到银行的相应待遇。如小贷公司在银行中的存款被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对待,不能享受金融机构同业存款的较高利率;在向银行融资时,不能按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标准进行,利率高、审批难。
在税负方面,目前银行的所得税按存贷差额收取,而小贷公司则按全额收取,税负过重,新兴金融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二是雷声大,雨点小,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
由于普惠金融发展步伐慢,融资难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的发展。
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及措施:如股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鼓励民营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
政策固然好,但真正实施的为数不多,步子迈得既小又慢。
三是高风险,难掌控,征信系统缺位。如小贷公司迟迟进入不了人民银行[微博]征信系统,致使在审核贷款时,无法准确掌握客户抵押物抵押信息以及个人信用记录等,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越来越难以掌控。
同时,由于自身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缺失,部分小贷公司一味追求利润、忽视经营风险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已经出现经营危机,应引起高度重视。
扬帆远航
在此背景下,探索如何实现小贷公司稳健发展,跨越发展,严防风险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我建议:
一、加大试点推广力度,创新发展模式。真正让民间资本唱好“主角”,把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引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金融机构,扩大资金规模。
推动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鼓励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增设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鼓励民营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资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打造金融创新活跃、草根金融发达、特色业态鲜明的民间资本市场。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围绕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运营、规范化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适度竞争的普惠金融体系 。
积极发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引进中介机构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合约公正、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吸引各类投融资机构入驻开展业务。
积极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通过扩大注册资本金、提高主发起人出资比例、私募融资等方式,激发民间资本活力。
积极发展包括发行股票、债券和资金信托等直接融资方式,允许和鼓励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批发性贷款,解决后续资金不足问题。总之,要让好政策尽快普惠民生。
三、加大税收奖励力度,优化发展环境。采取具有“正向激励效果”的发展规则,消除对小贷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的“歧视”政策,建立和完善对新兴金融特别是普惠金融机构的发展激励机制,对新兴金融机构注册登记、税费减免、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奖励补偿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新兴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客户服务优良的新兴金融机构,各级财政应给予奖励。
当前,应尽快明确小贷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使之在金融维权、税收优惠等方面与银行享受同样的“阳光雨露”。
四、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强化防范意识。新兴金融机构应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风险内控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好“总调度”,积极协调各银行、各新兴金融机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当前,迫切需要小贷公司能够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查询业务,能够统一办理房产、土地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和规定,为小贷公司掌控风险减负释压。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针对普惠金融机构的特点,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别化监管政策,为新兴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14 年是新的起点,新的航程。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将新型金融事业做好做强做大! (来源《全球商业经典》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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